大医教发〔2024〕59号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保证临床医学(“5+3”一体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做好创新人才培养阶段考核工作,现将2020级、2021级阶段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相关工作
1.2020级5+3学生
将第一、二、三阶段(1-10学期)的全部考核内容(附件2)填写完整,并将电子版交给导师;依照《关于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2020级学生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完成本科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
2.2021级5+3学生
将第一、二阶段(第1-7学期)的各项考核内容(附件3)填写完整,并将电子版交给导师;如有提前完成的考核内容可填报到对应项目。
二、导师相关工作
1.导师负责指导和审核学生填报的材料并填写评语和指导意见。
2.导师填报2021级学生第一、二阶段(第1-7学期)的指导与培养计划及阶段考核(附件4),需导师本人签字,学院盖章。
3.导师填报2020级学生的第一、二、三阶段(第8-10学期)的指导与培养计划及阶段考核(附件5)以及《本科阶段全程导师工作总结报告》,并提交纸质版(附件6),需导师本人签字,学院盖章。
三、报送时间
2025年3月25日之前,各学院统一报送如下材料:
1.电子版报送:由导师所在学院以导师为单位报送,电子版为word文件,命名方式:导师姓名-学生姓名学号-2020/2021级5+3创新人才培养阶段考核表;
2.纸质版报送:由导师所在学院收齐并报送附件4、附件5、附件6的纸质版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及师生须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填报,保证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学校将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通报和评价。如未按期完成,将影响专项经费审核及后续导师招生资格复审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杨老师 谷老师
联系电话:0411-8611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