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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文章 【发布时间: 25-07-04 16:34:25】  【点击数: 】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于辽宁省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加快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网址为https://www.upln.cn/contents/8/6853.html)有关要求,现将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一流课程建设与共享,按照“基于开放课程、促进资源共享、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能力”的工作思路,依托大学生在线学习平台,充分利用省级开放课程资源,完善学生跨校修读课程、学校间互认学分的学习方式和管理制度。

二、选课范围

在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网址为https://lnkxxd.mh.chaoxing.com)上线的课程。

三、共享方式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课的教师,结合实际确定选用课程后,与建课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备课、研讨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优质课程资源,实现课下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课上积极研究讨论,激发学生兴趣,拓展学生思路,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教学团队需承担日常导学、课程辅导、学生答疑等辅导性工作。成绩由建课教师所在学校出具,教务处给予学生认定学分。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须具有积极的教学热情,乐于改革教学方法,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并具有一定研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改革经验。

2.用课教师应征求建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课程。

3.用课教师在尊重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原则上应为小班授课(2个行政班型)。

五、其他要求

1.学校鼓励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积极上线“辽宁智慧教育平台”(https://higher.ln.smartedu.cn/portal),建议各专业至少上报一门课程。已上线(或准备上线)的课程,要全面梳理、评估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质量,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

2.申请使用“辽宁智慧教育平台”课程的学院(用课教师),请填写《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

3.申请推荐“辽宁智慧教育平台”课程上线(建课教师),请填写《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申请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

4.请各学院于7月8日(下周二)下班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校部2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mujxyxk@163.com。

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聂绍鑫,联系电话:86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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