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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文章 【发布时间: 25-09-29 16:57:07】  【点击数: 】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大医教发〔2025〕38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和支撑学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根据《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设立一般项目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专业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学校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大思政”建设、课程评价、实践教学、OBE理念建立实践、AI赋能教学等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鼓励青年教师主持申报,且各二级单位确保4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者占申报总数的比例不少于50%,倡导长期在教学与管理一线、并具有主持教学研究项目丰富经验的资深教师给予指导。一般项目由各院系按分配名额组织推荐。其他单位直接报送教务处,统一组织评审。

重点项目,由各学院组织推荐1-2项代表学院(专业)建设综合改革的项目报学校教务处统一审核评选,未入选者纳入一般项目管理。

二、项目申报

申报者可参照《2025年度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结合工作基础,自行命题申报。保证学院各专业申报数量的平衡,支持和鼓励整合多部门或教研室联合申报教研项目。

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项课题,申报要求按照《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执行。有在研校级教改项目者不得申报;已经列入校级及省级以上单位在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成员5-7人(含主持人),鼓励额外加入本科学生成员1人。项目组成员在本年度参与申报不超过2项,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项目管理

项目申报实行二级管理制度,各二级学院要保障教育教学改革服务于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严格组织专家评审,并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切实履行初审责任,加强对项目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不得推荐非教育研究类选题。

二级单位按照《2025年大连医科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般项目推荐名额》(附件3),参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分表》(附件4)择优推荐。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基地,每个单位限报1项,由所属院系归口推荐申报,不占用归口院系名额。

四、项目验收

详见《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第六章 项目验收与成果应用。

五、申报材料

1.《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5)电子版1份;以“主持人姓名+评审书+课题名称”命名,制成PDF格式(含主持人和成员签字)。

2.《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匿名申请评审书》(附件6)电子版以“主持人姓名+匿名评审书+课题名称”命名,制成PDF格式。

3.《2025年度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每部门1份,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以“部门名称+2025汇总表”命名。

有名额分配的二级单位,在报送部门汇总表的同时,需报送“部门校级项目评审推荐工作总结”(加盖公章),纸质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版。工作总结应包含部门评审工作专家组成员组成(包括姓名、年龄、职称等信息),评审具体时间以及工作流程,并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分表》(含专家签字,附件4)。

请各部门汇总命名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压缩以“推荐单位全称+校级教改课题.rar”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qint@dmu.edu.cn。

六、项目受理

截止时间:10月23日中午12:00。逾期视为放弃。

报送地点:校部210室

联系人:秦涛;联系电话:8611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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