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部):
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产业创新步伐,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和职业能力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大连医科大学“医学+X”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决定于近期启动2026年微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建设目标明确,特色鲜明,依托学校优势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
2.微专业的设置可参照《“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产业领域和建设方向》(附件1),不局限于现有学科专业目录。但应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具备较强的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能够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能够围绕某个特定学术研究领域、产业发展趋势或专业核心素养开设一系列核心课程。
3.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应科学合理,培养目标清晰明确,课程体系能够支撑微专业培养目标;
4.微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在专业和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中成绩较为突出;微专业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协作紧密,能够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教学团队,鼓励吸纳行业企业专家参与。
5.优先支持人工智能+微专业、学科交叉融合微专业建设。
(二)申报微专业的课程总数宜为6-8门,总学分宜为10—20学分,修读年限最长不超过2年;采取单独编班授课形式,开班人数不少于24人,首次开课学期(即春季学期或秋季学期)由微专业自行确定。
(三)微专业开设应充分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借助校内“雨课堂”线上教学平台,鼓励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形式开设。线上学时总量原则上不超过60%,且课程考核均须采取线下形式。
(四)微专业所在学院和参与单位能为微专业建设与实施,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提供支持与保障,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持续完善课程大纲及相应管理制度。
二、材料提交
有意申报的学院,请将微专业设置备案表(附件2)、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于3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21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时发至dmujxyxk@163.com。
三、政策保障
1. 学校对获批开设的微专业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鼓励申报学院(学部)通过多种渠道筹措微专业建设配套经费,确保微专业正常运转。
2. 对于参与微专业授课的教师,按学校理论授课工作量核算标准计发2倍工作量。
四、其他要求
1.本次微专业建设数量将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及各单位提交的微专业申报情况确定。
2.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微专业建设,规范微专业管理,制定完善的过程管理制度,形成科学合理、高效可行的微专业管理模式,确保微专业教育教学质量。
3.微专业所在学院自主确定招收对象、修读学期和学生遴选办法,并负责宣传、选拔,按照《大连医科大学“医学+X”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招生与培养工作。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秦涛、高菲;联系方式:8611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