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增强服务和支撑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智力支持,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具有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选题指南》研究方向申报(详见附件1),也可结合实践自拟题目。
二、申报人员
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不得兼报。
申报者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有副高级职称(职务)的,需有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
三、申报额度
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全校共计30项,其中35岁(以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5月29日为准)以下的青年申报者占申报总数的比例不得少于35%。最终立项结果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决定。
各学院申报不得超过3项,基础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不得超过6项,教育教学管理机构不得超过2项。申报者需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课题主持经历或省级以上教学(教材)相关业绩(35岁以下不受课题主持限制)。为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学校将组织先期评审。
四、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切实履行初审责任;加强对课题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不得推荐非教育研究类课题;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各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确保青年科研人员的申报比例。
五、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提交材料的要求如下:
1.纸质材料:《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6版)》(详见附件2)1份、《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6版)》(详见附件3)2份、《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1份。实名及匿名申请评审书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电子材料: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dmu.edu.cn,邮件名称标注“2026年度立项申报-单位”。
3.申报截至时间:2026年5月20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校部206办公室。
咨询电话:86110125姜璐、86110230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