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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文章 【发布时间: 26-07-15 14:43:01】  【点击数: 】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与验收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按照《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题与验收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2024年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课题(含2023年校级申请延期结题课题),详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课题负责人必须如实填写《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申请书》(附件2)并整理结题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结题资格。

2.重点项目各二级学院审核提交后,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评审。一般项目、专项项目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评审后,报送评审结果至学校教务处复核。各二级学院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必须组织评审专家具体实施,评审专家对结题课题提出的评审意见,须报学校审定。其他单位项目材料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评审。

3.2023年立项的课题,若本年度仍无法完成结题,将按撤销项目处理;若课题立项后相关内容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项目负责人获其他省级以上教学奖励,可申请免予结题(需提供免予结题证明)。

4.未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结题验收结果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

三、结题与验收鉴定申报材料

本次结题与验收鉴定申请材料依托“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project.dmu.edu.cn/)上传和填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具体要求如下:

1.《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附件2),需提交word版、学院盖章扫描版,均以“主持人姓名+结题申请书”命名上传。

2.《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与验收鉴定佐证材料》(PDF文件),包括发表论文、成果影响等。按《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与验收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见附件4)汇总成册;承诺以专著为最终研究成果的,需上传专著电子版材料。

3.各二级单位组织评审结束后,学院需提交盖章版汇总表,文件以“部门名称+结题汇总表+项目数”命名。

4.经学校评审、复核,符合结题要求,予以结题的项目需提交纸质版《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申请书》一份,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题与验收鉴定材料受理要求

1.课题负责人上传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9:00,学院审核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9:00。

2.请以院系部处为单位统一报送,个人报送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姜璐、高菲;联系电话:86110125、8611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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