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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考务管理细则

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是国家级统一考试,为规范考务管理工作,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性,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组织工作

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工作校领导为组长的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试卷安全保密领导小组。教务处会同有关院系部统一组织实施,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为保证考务管理工作的严密性,实行以试卷保管为主线的具体考务环节责任人制。

1.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是考点的主考,对我校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整个过程负有领导责任,是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教务长是考点的副主考,负责全面工作,包括对试卷保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是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第二责任人。

3.考务中心主任负责具体考务管理工作,包括试卷的接收、核对、保管及分发,监考员培训等工作,是第三责任人。

4.各考场监考员负责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试卷的领取、发放及回收等工作,是第四责任人。

5.第一责任人与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签订责任状。第二、第三、第四责任人与第一责任人签订工作责任状,由学校教务处保管、备查。

二、考试报名工作

1.考试时间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及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每年二次,分别于6月和12月举行。

2.报名资格

(1)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①全日制本科、专科、研究生在校生;各类全日制成人教育本科、专科在校生。

②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方可报考CET4。

③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获得CET4合格证书或CET4成绩425分(含425分)以上的学生方可报考CET6。

④专科在校学生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合格证后方可报考大学英语四级。

(2)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如下:报考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的考生需修读完所报考级别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

(3)学生在校期间凡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多次报名参加各种级别英语考试,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不得同时兼报。

(4)严禁社会考生和外校学生在我校报名。

(5)我校学生不得跨校参加考试,一经查出,成绩不予承认。

3.报名要求

(1)报名方法:考生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流程:

①考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平台:登陆大连医科大学主页→信息平台→教务管理→进入大连医科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平台,输入用户名、密码并选择学生身份,点击“登陆”。

②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平台后,点击活动报名→网上报名→进行信息校对→点击“以上信息确认无误”→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报名项目名称,并填写身份证号,再次和系统提供的“源信息身份证号”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报名完成。如发现个人信息有误(身份证号和照片等),须先和教务科联系,待修正后,方可报名。

③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教务处将网上报名信息汇总,按院系、专业、年级分类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对单,下发到各年级办,由各年级办组织考生校对信息,并签字确认,并统一收缴报名费。

④各年级办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考务中心上交考生信息校对单。

⑤教务处考务中心按省招考办报名工作通知有关要求将报名数据等相关材料报送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CET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内容,经考生本人签署《辽宁省大学英语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保证书》后,方可允许其报名参加考试。

(3)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要求采集照片。

(4)报名工作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名。

4.计分体制

自2005年6月起,四、六级考试的分数在经过加权、等值、常模转换等数据处理后,将报道为均值500、标准差70的常模正态分,不设及格线,取消证书,改发成绩报告单。报道的总分满分为710分,各单项分之和等于总分。对总分在220分以上(含220分)的考生发放成绩报告单。凡总分在220分以下者(包括缺考者和作弊违纪者),其单项分和总分均计为0分,不发成绩报告单。

三、考试实施工作

 

 

1.加强考风考纪管理

 

 

严抓考风考纪,将依法治考与从严治考、严格管理与加强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对考生的道德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在考前向考生公布。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强对校园网、校园广告、张贴的管理,及时处理有害于考试的信息。配备防犯高科技作弊工具,及时防犯和制止学生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考前对每位考生进行安检,以保证考试的顺利实施。

2.严格试卷接送管理保卫处派多名人员陪同,由考务中心主任亲自带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检查清点无误后,由接卷员在试卷领取单上签字确认,完成试卷交接手续。使用安全、牢固的包装用具,以专车接、送试卷。车内不准搭乘无关人员或装运无关物品。

3.加强试卷保密管理以保证试卷安全为最终目的,严格按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共同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改[2004]2号)的要求,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设立专门存放试卷的保密室,进一步抓好保密室建设,落实好人防技防措施,确保保密室的安全。试卷抵达保管地后,立即封入保密室铁柜中,在两名保密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将保密室门和铁柜门上锁,并在室(柜)门和锁孔上贴封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专用封条。试卷存放期间,保密室必须由教务处和保卫处指定专人昼夜值守。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值班人员不得少于四人。要保证试卷保密室值班电话畅通,试卷保密室值班电话必须随时有人接听。

4.考场设置

以校区为单位,按标准考场设置考场;每30名考生为一个标准考场,并设监考人员二名;考场号不可重复,从低年级排到高年级,四级考试与六级考试的考场分开设置。

5.发放准考证考试前一周发放大学英语各级别考试准考证。

6.考试工作人员及监考员的聘请、培训与考核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及监考员的业务培训,选聘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熟悉考试工作业务的老师担任考试监考员和其它工作。坚持实行考核聘任制,未经培训和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上岗。监考人员在各二级学院、教辅部门、机关行政部门老师中选拔。

7.试卷发放程序考试日当天,必须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各级考试考务管理手册》的规定,在各考场两名监考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将试卷袋交给每个考场的主监考员。试卷分发场所进行实时监控,做到无死角、无遗漏保留全过程监控录像。

两名监考员拿到试卷后必须立即检查试卷袋的完好状况,并在《试卷交接单》上签名收取。领到试卷后,由流动监考陪同直接前往考场,途中两位监考员不得分开。

8.试卷封装程序在规定的试卷启封时间之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启封试卷袋。试卷启封前,监考人员必须向全体考生展示试卷袋,并随机指定两名考生检查试卷袋密封是否完好。监考期间,任何监考人员不可翻阅试卷和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试卷带出考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停止答题,监考人员收齐清点准确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两名监考人员必须按考生座位实际排列顺序收取试题册及答题卡,缺考考生排在内,装入各自袋中,填好封面内容,连同考场记录单、考试备品等一并送交考务办公室,由考务工作人员清点核查并签字确认后密封,不能在考场直接密封。

9.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具体时间流程:

①四级8:45(六级14:45)组织考生入场;

②四级9:00(六级15:00)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发答题卡1和答题卡2、试题册;

③四级9:10(六级15:10)考试正式开始,考生做试题的第一部分,即写作部分

(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答题);

④四级9:35(六级15:35)提示考生5分钟后结束写作考试,并开始进行听力考试;

⑤四级9:40(六级15:40)听力考试正式开始,命令考生打开试题册,带上耳机并提示考生“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

⑥四级10:10(六级16:10)听力考试结束,收答题卡1;

⑦四级11:25(六级17:25)考试结束。

10.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具体时间流程:

①8:30考生入场;

②8:45发答题纸和试题册;

③9:00考试正式开始,(第一部分为听力考试);

④11:00考试结束

11.考生违纪和作弊严格按《国家教育部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大连医科大学学生违反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处理。

四、CET监考员守则

1.必须以高度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监考工作。

3.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4.考前领取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级别、语种、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

5.应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考试结束前,未经主考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6.考生入场时,要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件等统一规定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准考证上的考场号等是否与本考场相符。并要求考生在考场座位表上自己的姓名后签字。考生入场时间开始15分钟(上午9:00,下午15:00)后,监考员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7.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8.试卷启封时,如发现试卷差错,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关程序换取备用试卷;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的试卷时,应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向考点主考报告,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9.考点开始考试的统一信号发出时,向考生宣布考试开始。

10.听力部分考试进行时,原则上不得在考场内走动,以免影响考试。

11.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12.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必须将违纪考生的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单,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考场记录单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考点主考及时处理,记入考场记录单。

13.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14.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有权制止未经省招考办允许的任何人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15.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睡觉、抄做试题等)。

16.不得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不得拆封缺考考生和多余的空白试卷。不得以任何理由私留、复制试卷,也不得指使他人进行以上违纪行为。监考员违规的,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CET考生守则

1.考生要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下午2:45)入场,入场开始15分钟后(上午9:00,下午3:00),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学生证或考试证(卡)(以学校规定为准)和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

4.考生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5.考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6.考生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7.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考生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8.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10.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11.考生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 考试工作人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12.本管理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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