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和综合能力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完善实验教学内容体系,培养面向21世纪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概念
综合性实验(或实践)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多个知识或涉及相关多门课程知识点或多项实验内容综合的实验(或实践)。
设计性实验(或实践)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条件,学生自己设计方案,并加以实现。
第二条 目的和意义
通过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或实践)可以实现以学生自我训练为主的教学模式,更好地深化理论教学,并掌握实验原理、操作、步骤、技能,正确使用仪器设备,注重锻炼学生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以及驾驭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勇于开拓的创新意识、系统敏锐的思维能力,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有利于学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医学(或专业)人才。
第三条 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范围和比例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是实践教学的关键环节,是对学生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的综合检验,是实验(或实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凡有条件的实验室均应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或实践)。每一门课程所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不少于1~2项,各院(系)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应占所开实验课程门数的80%以上。
第四条 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1.应按照社会发展对应用型现代医学(或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
2.注重实践同理论紧密结合,注意把先进的科研成果转化为实践教学新内容,善于捕获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国内外新知识,了解本学科学术发展的前沿和动态,及时进行知识更新,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以及发现问题于解决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获取知识的能力。
3.要有良好的师德和严谨的教风,既要循循善诱,又要严格要求学生;在课程中进行启发式的指导,不能代替学生做实验。
4.掌握有关先进仪器的性能、基本原理、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正确指导学生进行操作并解释和处理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情况。
5.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和清洁的环境,实验结束后认真检查和校验所用仪器,并检查学生的实验记录、仪器使用记录本的登记情况。
第五条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计划申报与审批
各学院(系、部)应成立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论证专家委员会(或小组),进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论证工作。并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将下学期实验教学中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或实践教学)进行详细论证,并报教务处审批。
第六条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总结报告与效果分析
所有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或实践教学)都应有结题报告,并同时写出实验情况小结与效果分析,说明学生的参与情况、学时数及创新点。各实验教学单位将总结材料上报所在院(系、部),由所在学院(系、部)审核汇总后,统一送交教务处留档。
第七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