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医教发〔2025〕41号
各有关部门:
按照《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课题的结题与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2023年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课题(含2020年-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暂缓结题及申请延期结题课题),详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课题负责人必须如实填写《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附件2)及整理结题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取消结题资格和再次申请立项课题资格。
2.各二级单位需填写《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3),并将本单位全部课题结题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3.重点项目由各二级学院上报至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评审。一般、专项项目由各二级院组织评审后上报至学校教务处复核。其他单位直接报送教务处,统一组织评审。各二级学院课题结题鉴定工作需组织评审专家具体实施。评审专家对结题课题提出评审意见,报学校审定。
4.2022年及此前立项的课题,若本年度仍无法完成结题,将按撤销项目处理;若课题立项后相关内容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项目负责人获其他省级以上教学奖励,可申请免予结题。
三、结题申报材料
1.《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见附件2),单独装订,双面打印,一式1份;电子版以“主持人姓名+结题申请书”命名。
2.《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结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电子版以“部门名称+结题汇总表”命名。
3.《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结题佐证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成果影响等。请按《大连医科大学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见附件4)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1份;承诺以专著为最终研究成果的,须另提交专著原件一套。
4.上述材料电子版压缩后以“部门名称+校级结题+数量”命名。
四、结题材料受理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10:00,请将电子版材料提前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标注“校级结题+学院名称”。请以院系部处为单位统一报送,个人报送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五、结题材料报送地点和联系人
报送地点:教务处(校部206室)
联系人:杨柳
联系电话:86110127
电子邮箱:1770987271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