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医教发〔2026〕4号
各学院(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响应国家医学人文关怀提升行动要求,深化医学教育改革,适应现代医学模式转变,切实提升我校医学人文通识课教学质量,培育兼具专业知识与人文素养的医学人才,经研究决定,建立大连医科大学医学人文通识课师资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
医学人文课程类型包括必修课、限选课和选修课,涵盖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医学心理学核心模块,以及医学史、医患沟通、医学哲学、临床决策、叙事医学、医学社会学、医学文学与艺术、死亡教育等,以及针对医学前沿与社会热点问题的医学人文专题研讨类课程。
鼓励教师结合自身学术专长、研究领域及临床经验,申报开设具有创新性与时代特色的医学人文课程。申报新课的教师需在申报材料中一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及教材选用说明,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纳入学校通识课程体系。
二、课程师资资格
申报教师应根据自身的专业背景与特长申报对应课程。承担理论构建类课程(如医学哲学、医学史)的教师需具有扎实的人文社科理论功底(教育背景);承担应用实践类课程(如医患沟通、医学伦理学)的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临床医学背景或丰富的医疗卫生实践经验,以确保教学内容与临床实际紧密结合,实现医学与人文的有效融合。具体要求如下: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良好,无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行为,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与敬业精神。
2.申报者应为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应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博士生导师可以延长至65周岁。
3.具备医学、教育学(心理学)、哲学、法学、社会学等专业背景与相关教学能力,能够胜任医学人文通识课授课任务。
4.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参与医学人文通识课教学、教研及相关培训活动,服从师资库统筹管理与调配。
5.具有相关研究背景、教学奖励(省级以上排前5)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申报者优先。
三、申报范围与对象
学校各单位愿意参与医学人文通识课教学的在职教师;各附属医院具备丰富临床实践经验,热爱医学人文教育,能够结合临床案例开展人文教学的在职医、护、医技及医院管理人员。
四、申报材料与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学成果证明、研究课题立项书、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报送要求:请申报人员于2026年1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yrw_yb125@163.com,纸质版交到大连医科大学人文学院309A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6110465。
五、遴选与管理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合教学能力评测等情况确定拟入库师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师资库由人文学院统一管理。师资库实行动态评价与定期考核机制,对优秀师资予以连续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