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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文章 【发布时间: 18-10-08 15:28:59】  【点击数: 】 【字号: 】 【我要打印

大连医科大学临床学院设立脱产教学教师岗位的管理办法(试行)

为更好发挥临床学院的教学职能,处理好教学与医疗、科研的关系,提高临床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在临床学院设立脱产教学教师岗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各临床学院应在三级学科设立固定脱产教学教师岗位,目前仅在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神经内科开展试点。本岗位人员不包含承担理论授课、诊断学和手术学实验教学任务的脱产人员。各临床学院每年初将具体安排情况报备学校教务处。

第二条 脱产教学教师岗位为全职教学工作岗位。脱产教学期间,脱产教师不得参与本专业的临床医疗工作。

第三条 脱产教学教师岗位固定,但人员不固定。脱产教学教师每次在岗工作时间须至少满3个月,之后由符合条件的其他教师定期更换担任。每个临床三级学科根据实际需要,每次安排1人或以上数量的教师从事本岗位工作。

第四条 脱产教学教师由各三级学科根据相应标准选派,在本岗工作期间,接受临床学院教务部和教研室双重管理和工作安排,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

第五条 脱产教学经历是临床学院医生晋级和聘任职称的先决条件,否则一票否决(本条从2015年9月实施)。

第二章 岗位条件及工作任务

第六条 脱产教学教师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必须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驻外脱产教学教师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有3年以上临床经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风范;承担理论授课者还须符合学校理论课任课教师资格要求。

第七条 脱产教学教师负责全日制本科和长学制学生的临床教学和教学管理。主要教学任务如下:

1.负责本学科内的临床见习教学。依据见习计划、见习大纲,全职负责见习教学指导工作,不得安排科内其他人员替代。

2.负责本学科实习的全面管理工作。根据教务部下达的教学任务和计划,在本学科安排实习分组轮转工作,落实带教教师人员,监督和检查临床带教质量;负责实习学生的医疗文件书写训练,监督、检查其病历书写质量,要求每位实习学生在所在科室完成5份手写入院大病历,1份手写住院病历;负责组织对实习医师的入科教育、医德人文教育;检查学生专业学习、职业道德以及劳动纪律执行和完成情况。

3.完成自身岗位临床教学工作指标(每周10学时)。具体包括:教学查房2次(2学时/次);教学讲座1次(2学时/次);临床技能实验室技能培训2次(2学时/次)。负责本学科教学收集病例资料、编写PBL病例,建立本学科的教学资料库,并于完成在岗工作前(每月1日)上交教务部备案。

4.组织开展本学科教学活动。组织本学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级别医生开展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讨论、临床讲座等临床教学活动,每周至少完成2次,其中PBL教学查房每周1次。脱产教学教师不得替代其他医师开展上述教学活动,每次教学活动必须有完整的记录。教学查房不得以医疗查房替代。

5.脱产教学教师还应全面承担本学科教学秘书职责,完成本学科的档案管理、教学运转、考试管理,以及临床学院教务部、教研室分配的各项临时性教学任务。

6.驻外脱产教学教师在临床学院统筹安排下,驻各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负责当地或所驻教学基地学生的管理,完成上述脱产教学教师各项工作。同时开展对教学基地教师的培训和教学指导等工作,协调解决教学和学生管理等问题。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八条 脱产教学教师必须重视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培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加强学生“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并注重“三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密的方法)的培养,通过规范教学,提高临床教学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

第九条 脱产教学教师必须全职在岗从事教学工作。在临床学院从事脱产临床教学工作的老师,正常参加本科室的临床早交班、由科室进行日常考勤。驻外带教教师,由临床学院教务部负责工作考勤。

脱产教学教师要认真履行教学岗位职责,于每月5日之前公示本人在当月的40课时教学任务的相关内容和开展时间,教研室存档同时,上报临床学院教务部备案。教务部、教研室依据公示的教学日程对教师进行考核。

十一脱产教学教师应在每次完成带教任务后,对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总结,以书面报告形式上交临床学院。同时,向临床学院教务部提交完整的带教工作档案,包括:PBL教学病例及PBL教学查房记录、本学科的临床教学病例资料、个人从事临床带教工作期间详细的教学工作记录(教案及教学工作记录均为手写)。上述资料作为教学工作考核、教学补贴发放、年终教学评优的重要依据。

十二驻外脱产教学实行定期申报制度,每月1日和15日必须向临床医学院教务部汇报学生在当地实习情况,遇有紧急问题需随时汇报,确保临床学院实时掌握教学基地的教学状态,及时发现、解决学生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待遇及奖惩

十三临床学院教师履行脱产教学教师岗位职责期间,每月奖金由两部分组成,即所在科室分配奖金和全院平均奖金,其中全院平均奖金由医院统一支付。

十四临床学院负责考核脱产教学教师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完成质量,达标后根据教师职务标准,按40学时每月核发课时津贴。

十五派驻大连市以外进行脱产教学的教师住宿,由临床学院教务部负责与教学基地协商解决,发生费用由临床学院负担。教师驻外脱产教学,可以按临床学院出差或外派进修管理,每日差旅补助及交通工具报销标准按照临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报销每月一次往返交通费用,由临床学院教务部负责审核。

十六对出现下列情况者,临床学院将扣发责任教师当月奖金、课时津贴,并且对该教师本人及科室主任提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发生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者,按大连医科大学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处理。

1.脱产教学教师未全职从事教学,仍然兼职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2.没有按公示的教学日程完成相应教学任务;

3.未能履行脱产教学教师岗位职责。

十七未经临床学院教务部批准,驻外脱产教学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教学岗位,如有擅自脱岗,经核实按旷工处理。

十八各临床学院应制定脱产教学教师岗位业绩考核评价制度。建设网络评教管理平台,由实习学生给予客观评价;同时,教学基地、教研室、教务部对脱产教学教师的教学工作也要进行评价。综合评价结果作为临床学院奖惩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则

十九各临床学院三级学科如果在职人数不足,可选派退休返聘、特聘人员在本科室专职从事脱产教学工作。

二十各临床学院可依据本管理办法,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设立脱产教学教师岗位的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实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未尽事宜,由各临床学院负责协调解决。

二十一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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